一名36歲的男子因發(fā)生意外從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被宣 告為腦死亡,悲痛的家人為了能讓他的生命延續(xù)下去,在其心臟尚未停止跳動前,主動將其心臟、肝臟和角膜捐獻出來,使多名正在等待希望的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記者2011年8月15日從廣州軍區(qū)廣州總醫(yī)院了解到,這是自今年衛(wèi)生部啟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以來,廣州地區(qū)進行的首例腦死亡病人器官捐獻。
4米高處摔下腦死亡
據廣州軍區(qū)廣州總醫(yī)院器官獲取組織負責人、該院肝膽外科主任霍楓教授介紹,8月1日,這名36歲的男子在深圳因發(fā)生意外,從4米高的地方墜落,由于 頭部先著地,腦外傷非常嚴重。8月4日,這名男子的家人將其轉入廣州軍區(qū)廣州總醫(yī)院接受救治。搶救多日后,經過神經外科、神經內科、ICU多名專家會診, 按照嚴格腦死亡判定程序,8月11日,該男子被判定為腦死亡。
心臟、肝臟已成功移植
“患者家屬雖然很悲痛,但還是決定將他的器官盡可能多地捐獻出來,一方面希望能救更多人,另一方面也希望親人的生命能在其他人的身上延續(xù)下去。”霍 楓教授表示,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男子家屬同意在其處于腦死亡狀態(tài)下,將其心臟、肝臟和角膜無償捐獻出來。在國家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的自動分配 下,這名男子的心臟隨后被移植入中山市人民醫(yī)院一位41歲的男性患者身上,肝臟則被移植入廣州軍區(qū)廣州總醫(yī)院一位62歲的肝功能衰竭患者身上。
爭議
心跳沒停就捐獻難以接受
前日,部分市民知道這例腦死亡捐贈案例后,觀點分為鮮明兩派。部分市民表示,無論如何難以接受自己親人的心臟還在跳動的時候就被摘取,而另一部分人則表示理解。
“雖然已經被判定為腦死亡,沒有存活的希望,可是不管怎么說心臟還沒有停止跳動,在這種情況下讓醫(yī)生取出心臟,如果是我的親人我肯定是不忍心 的。”62歲的蘇阿姨告訴記者。其實,最近蘇阿姨看了一些器官捐獻的報道,已經和兒子媳婦說好,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也把能用的器官捐給別人好了,可是 對于心臟還沒停止跳動就捐獻器官,雖然已經是腦死亡,她還是覺得難以接受。
但也有一些市民認為,對死者親人而言看似無情的選擇,對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及其親人卻意味著無價的情義,“既然人都已經死了,腦死亡和心死亡又有多 大分別呢?如果能救人,還不如在器官最好的時候多救一個人。”28歲的李先生說。雖然心臟仍然在跳動,但是這名男子已經被專家會診判定為腦死亡,這時候獲 取心臟對于受體應該是最好的吧。據廣州日報
討論
腦死亡是否算死亡?
法律目前尚無界定
值得一提的是,腦死亡算不算死亡?這個問題曾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記者了解到,目前,腦死亡在我國仍是法律空白,我國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將腦死亡作為判定死亡的標準。
廣東恒運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險峰認為,雖然器官捐獻是符合公眾利益的一種利他行為,在死者全部直系親屬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器官捐獻,不會有人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但由于沒有法律的保護,公眾對此仍然可能存有疑慮,也不排除可能因黑箱操作等產生一些負面影響。
腦死亡如何判定?
要分兩次進行
“判定腦死亡是一個非常嚴肅的過程,腦死亡的判定與器官是否捐獻和移植之間都沒有關聯。”廣州軍區(qū)廣州總醫(yī)院器官獲取組織負責人霍楓表示,判定患者 是否腦死亡,需要由來自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和ICU的三位專家共同進行,這些專家均要求有教授以上職稱,并且受過腦死亡判定程序的培訓。
“腦死亡的判定要分兩次進行。臨床判定和確認試驗結果均符合腦死亡判定標準者,可首次判定為腦死亡。首次判定12小時后再次復查,結果仍符合腦死亡判定標準,方可最終確認為腦死亡。”
1、凡本網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醫(yī)學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
4、聯系方式:
編輯信箱:mededit@cdeledu.com
電話:010-82311666
010 82311666
400 650 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