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輸血申請1、申請醫(yī)師資質:必須具有主治醫(yī)師以上職稱或下級醫(yī)師完成后須由上級醫(yī)師審核簽字。
2、輸血指征:在其他治療手段不能有效治療且有明顯的發(fā)病和死亡傾向的情況下才考慮輸血。
3、在下列情況下考慮輸血:(1)臨場指征和化驗結果表明必須輸血;(2)沒有其他合適的代替治療手段;(3)對病人而言,輸血利大于弊。
4、臨床醫(yī)師應意識到輸血傳播疾病的風險。
5、知情同意輸血,病人應該被告知:(1)輸血的利與弊,降低死亡風險,健康水平和生命質量的改善,對血液制品有信心;(2)可替代輸血的其他治療手段;(3)輸血傳播疾病的風險和不輸血的風險;(4)知情同意并簽字。
6、按要求填寫輸血申請單并簽名,輸血申請單包括:病人身份詳細資料;輸血診斷/指征;所需血液制品數(shù)量/類別;病人血型;用血時間、地點;緊急用血;簽字等。
7、質量標準要求:(1)明確輸血指征;(2)必須知情輸血;(3)輸血申請單項目完整;(4)輸血的同時填寫輸血前四項檢測;(5)完成醫(yī)囑紀錄;(6)申請但病人信息與血樣信息一致。
二、采集血樣1、采血護士:采集配血血樣,護士要求必須有初級以上護士職稱,實習/進修護士不得進行。
2、明確病人用血申請,核對病人信息: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科別、床號等信息。
3、準備采血材料,并明確以下內容:(1)正確的標本量;(2)正確的標識:姓名、性別、住院號、床號、采血日期、采血者簽字。
4、采集血樣過程:(1)確保在采集血樣時,床邊正確的核對患者;(2)正確的給血樣試管貼標簽:血樣采集后在床邊給血樣貼標簽,而不應該事先貼好標簽或到辦公室后貼標簽;
5、采血樣完成后,再次核對血樣標識與申請單信息,血樣量、有無溶血,無誤后送輸血科,并進行護理記錄。
6、質量標準要求:(1)正確完整的血樣標識,與申請單一致;(2)正確的核對與采血過程;(3)標本無溶血、不能在輸液處采集血樣;(4)正確的紀錄。
三、送收血樣1、送血樣人員必須是醫(yī)護人員,嚴禁患者家屬送血樣。
2、血樣送到輸血科后應由送血人員和輸血科人員一起核對以下信息:(1)血樣信息與申請單信息是否一致;(2)核對察看申請單的完整性、血樣標識的完整性;(3)血樣標本量、有無溶血;(4)雙方核對無誤后簽字。
3、有以下情況,輸血科拒絕收血樣:(1)血樣標識不完整;(2)血樣無標簽;(3)標本量不足、血樣質量有問題。
4、質量標準要求:(1)血樣標本信息完整無誤;(2)血樣標本質量符合要求及采集量正確。
四、血型鑒定與配血1、輸血科人員:必須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檢驗人員。
2、患者血樣必須常規(guī)進行ABO正反定型Rh(D)定型、抗體篩查試驗。
3、有血型患者必須復查血型,抗體篩查。
4、認真核對血樣及申請單信息,血型鑒定完成后記錄簽字。
5、交叉配血必須在鹽水介質配血無溶血無凝集的基礎上,特殊介質配血相合。
6、配血完成后,必須由第二個人進行復核簽字。
復核:是有他人對檢測者的檢測結果進行的簽名核實工作,是質量評價最簡單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血型鑒定及配血完成后,進行再次核對無誤,檢測者與復核者簽名。
7、質量標準要求:(1)核對血樣與申請單信息一致無誤;(2)按操作規(guī)程及要求配血;(3)復核人員認真核對無誤;(4)進行簽字記錄。
五、發(fā)血核對1、取血人員:必須為醫(yī)護人員或醫(yī)院指定送檢人員,嚴禁由患者家屬取血。
2、發(fā)血核對:由取血人員與輸血科人員共同核對以下項目:受血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別、住院號、床號、血型、交叉配血記錄、供血者血袋號、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類別、血量、有效期、血液有無溶血及血塊、血袋有無滲漏,無誤后發(fā)血者與取血者雙方簽字。
3、質量標準要求:(1)核對確認申請單及配血單信息正確無誤;(2)核對血型正確無誤;(3)檢查血液質量無異常;(4)經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
六、輸血前核對1、護士治療室核對內容:血液取回后,主班護士與另一護士在輸血前核對病人資料及血袋相關信息的確認:受血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別、住院號、床號、血型、交叉配血記錄、供血者血袋號、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類別、血量、有效期、血液有無溶血變質、血袋有無滲漏,確認無誤后將血液送到床邊準備輸血。
2、床邊對病人的最終核對,兩名護士執(zhí)行。
輸血前,再次確認患者姓名、住院號、床號、血型,并與申請單及血袋標簽再次核對,清醒患者身份確認、血型確認;昏迷患者必須進行輸血申請單、床號、腕帶或者其他標識的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輸血。
3、質量標準要求:(1)必須雙人核對無誤(受血者資料與血袋資料、配血記錄);(2)床前核對確認,確認受血者身份及血型無誤。
七、輸血過程及記錄1、確認核對無誤后輸注血液,前15min慢速滴注(15滴/分),觀察受血者反應情況,無反應者可加快滴速(依病情而定)。
2、血液輸注過程中,密切監(jiān)護輸血過程,輸注結束后,記錄輸血過程,保存血袋備查。
3、血袋上的標簽無需貼在輸血單上。
4、輸血記錄內容:(1)輸血日期與時間(開始、結束時間);(2)輸注的血液和血漿的袋數(shù);(3)輸注的容量;(4)血液制品編號;(5)有無輸血不良反應;(6)輸血人簽字。
5、質量標準要求:(1)床邊核對無誤后,先慢后快,監(jiān)護輸血全過程;(2)輸血完畢后記錄輸血過程;(3)輸血護士簽字;(4)有輸血反應者,按輸血反應流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