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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工作的查對制度

2011-10-11 10:59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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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對制度

  1、醫(yī)囑查對制度

  1)、醫(yī)囑經雙人查對無誤方可執(zhí)行,每日必須總查對醫(yī)囑一次。

  2)、轉抄醫(yī)囑必須寫明日期、時間及簽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對。轉抄醫(yī)囑者與查對者均須簽名。

  3)、臨時執(zhí)行的醫(yī)囑,需經第二人查對無誤,方可執(zhí)行,并記錄執(zhí)行時間,執(zhí)行者簽名。

  4)、搶救病人時,醫(yī)師下達口頭醫(yī)囑,執(zhí)行者須大聲復述一遍,然后執(zhí)行,搶救完畢,醫(yī)生要補開醫(yī)囑并簽名。安瓿留于搶救后再次核對。

  5)、對有疑問的醫(yī)囑必須詢問清楚后,方可執(zhí)行和轉抄。

  2、服藥、注射、輸液查對制度

  1)、服藥、注射、輸液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查七對”。三查:擺藥后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注射、處置后查。七對: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

  2)、備藥前要檢查藥品質量,水劑、片劑注意有無變質,安瓿、注射液瓶有無裂痕;密封鋁蓋有無松動;輸液袋有無漏水;藥液有無渾濁和絮狀物。過期藥品、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簽不清者,不得使用。

  3)、擺藥后必須經第二人核對,方可執(zhí)行。

  4)、易致過敏藥物,給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藥物時,嚴格執(zhí)行《醫(y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guī)定》(衛(wèi)醫(yī)藥 [2005]438號文件)。護士要經過反復核對,用后安瓿及時交回藥房;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有無配伍禁忌。同時,護理部要根據藥物說明書,規(guī)范及健全皮試藥物操作指引及藥物配伍禁忌表。

  5)、發(fā)藥、注射時,病人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執(zhí)行。

  6)、輸液瓶加藥后要在標簽上注明藥名、劑量、并留下安瓿,經另一人核對后方可使用。

  7)、嚴格執(zhí)行床邊雙人核對制度。

  3、手術病人查對制度

  1)、手術室接病人時,應查對科別、住院號、床號、姓名、手腕帶、性別、年齡、診斷、手術名稱及部位(左右)及其標志,術前用藥、輸血前八項結果、藥物過敏試驗結果與手術通知單是否相符,手術醫(yī)囑所帶的藥品、物品(如cT、x線片)。評估病人的整體狀況及皮膚情況,詢問過敏史。

  2)、手術護士檢查準備手術器械是否齊全,各種用品類別、規(guī)格、質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體位擺放是否正確,盡可能暴露術野和防止發(fā)生墜床和壓瘡。

  3)、手術人員手術前再次核對科別、住院號、床號、姓名、手腕帶、性別、年齡、診斷、手術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藥、配血報告等。洗手護士打開無菌包時,查包內化學指標卡是否達標,凡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手術前和術畢縫合前洗手護士和巡回護士都必須嚴格核對,共同唱對手術包內器械、大紗墊、紗布、縫針等數(shù)目,并由巡回護士即時在手術護理記錄單記錄并簽名。術前后包內器械及物品數(shù)目相符,核對無誤后,方可通知手術醫(yī)師關閉手術切口,嚴防將異物留于體腔內。

  4)、手術切除的活檢標本,應由洗手護士與手術者核對,建立標本登記制度,專人負責病理標本的送檢。

  4、輸血查對制度依據衛(wèi)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制訂抽血交叉配備查對制度、取血查對制度、輸血查對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對制度

 ?、?、認真核對交叉配血單,病人血型驗單,病人床號、姓名、性別、年齡、病區(qū)號、住院號。

 ?、?、抽血時要有2名護士(一名護士值班時,應由值班醫(yī)師協(xié)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對,核對無誤后執(zhí)行。

 ?、邸⒊檠ń徊妫┖箜氃谠嚬苌腺N條形碼,并寫上病區(qū)(號)、床號、病人的姓名,字跡必須清晰無誤,便于進行核對工作。

 ?、?、血液標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從正在補液肢體的靜脈中抽取。

 ?、?、抽血時對驗單與病人身份有疑問時,應與主管醫(yī)生、當值高級責任護士重新核對,不能在錯誤驗單和錯誤標簽上直接修改,應重新填寫正確化驗單及標簽。

  2)、取血查對制度到血庫取血時,應認真核對血袋上的姓名、性別、床號、血袋號、血型、輸血數(shù)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觀,必須準確無誤;血袋須放入鋪上無菌巾的治療盤或清潔容器內取回。

  3)、輸血查對制度①、輸血前病人查對:須由2名醫(y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上病人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量,核對供血者的姓名、編號、血型與病人的交叉相容試驗結果。核對血袋上標簽的姓名、編號、血型與配血報告單上是否相符,相符的進行下一步檢查。

 ?、凇⑤斞坝梦锊閷Γ簷z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無外滲,血液外觀質量,確認無溶血、凝血塊,無變質后方可使用。檢查所用的輸血器及針頭是否在有效期內。血液自血庫取出后勿振蕩,勿加溫,勿放人冰箱速凍,在室溫放置時間不宜過長。

  ③、輸血時,由兩名醫(yī)護人員(攜帶病歷及交叉配血單)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對床號,詢問病人姓名,查看床頭卡,詢問血型,以確認受血者。

 ?、?、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xù)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繼續(xù)輸注另外血袋。輸血期間,密切巡視病人有無輸血反應。

  ⑤、完成輸血操作后,再次進行核對醫(yī)囑,病人床號、姓名、血型、配血單、血袋標簽的血型、血編號、獻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確認無誤后簽名。將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并將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至少保存一天。

  5、飲食查對制度

  1)、每日查對醫(yī)囑后,以飲食單為依據,核對病人床前飲食標志,查對床號名、飲食種類,并向病人宣傳治療膳食的臨床意義。

  2)、發(fā)放飲食前,查對飲食單與飲食種類是否相符。

  3)、開餐前在病人床頭再查對一次。

  4)、對禁食病人,應在飲食和床尾設有醒目標志,并告訴病人或家屬禁食的原時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屬送來的食物,需經醫(yī)護人員檢查后方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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