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就是2021年研究生考試初試的第一天了,大家考場都查好了嗎?海南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了“海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小編查看了通知內容,請在海南省參加考試的考生們注意查看!
一、考點設置
我省共設有12個考點,分別為:海南大學海甸校區(qū)考點、海南大學儋州校區(qū)考點、海南師范大學龍昆南校區(qū)考點、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點、海南醫(yī)學院考點、??谑械诙袑W考點、??趯嶒炛袑W初中部考點、海南省農墾中學初中部考點、海南中學高中部考點、海口市第一中學初中部考點、??谑械谄咧袑W考點及??谑械谑袑W考點。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前,考生須按照我局網(wǎng)站公告的《海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要求,自行領取海南健康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所有考生在進入考點時,必須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并接受工作人員的體溫測量。
2.健康碼為綠色的考生,體溫低于37.3℃,才允許入場。
3.健康碼不為綠色的考生。
(1)考試前14天內有過發(fā)熱(體溫≥37.3℃)、咳嗽、氣促等癥狀,或者考試前14天內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風險地區(qū)(根據(jù)全國疫情發(fā)展情況確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
(2)考試前14天內有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qū)(根據(jù)全國疫情發(fā)展情況確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隔離期滿14天及隔離期間2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
(3)考前入境的考生,需提供隔離期滿14天且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滿14天,及隔離期間4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
(4)考生本人曾判定為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需提供隨訪及醫(yī)學觀察期結束證明。
(5)考生本人14天以前曾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提供隔離期滿14天及隔離期間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密切接觸者3次核酸檢測,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1次核酸檢測)。
工作人員為考生測量體溫,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體溫低于37.3℃的考生,才允許入場。
(二)要在考試前一天到考點了解熟悉考點、考場安排情況。
(三)要及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認真仔細閱讀《準考證》上面的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說明、報考點說明、招生單位說明、考生須知以及特別提醒等其它注意事項??忌毎凑铡稖士甲C》上面的考試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入場時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務必帶齊。在考試時,不允許攜帶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生盡量早出發(fā),以免路上遇見堵車。
(五)要增強鑒別能力,切勿輕信“助考機構”的虛假宣傳,要自覺遵守承諾,誠信應考,若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將對考生暫停參加該項或其它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并計入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jù)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之一的“情節(jié)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為加大社會各界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監(jiān)督,增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我省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設立對各種違規(guī)作弊行為舉報電話:0898-65853852(工作時間),13098999761,歡迎監(jiān)督舉報。
附件: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
考 場 規(guī) 則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3.考生只準攜帶必需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貼條形碼。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fā)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5.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6.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只能在當科考試結束前30-15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者交談。
7.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jiān)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jīng)監(jiān)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10.考生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執(zhí)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海南省發(fā)布關于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的全部內容了,預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績,后續(xù)關于21考研的成績查詢,復試分數(shù)線與調劑相關公告,請繼續(xù)關注醫(yī)學教育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