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報告單的審核制度:
一、檢驗完畢,應認真核對所檢標本、檢驗結果與病人信息是否一致,無誤后方可填寫檢驗報告單,并做好記錄工作。
二、報告單書寫應字跡清晰、無錯別字、內(nèi)容準確規(guī)范,不得涂改,簽名要清晰可辨。
三、進修、實習人員無簽字權,也不得代替帶教老師簽發(fā)報告單。
四、各工作室的報告單每日應由組長(組長不在應指定他人代替)進行審核,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檢驗結果可疑時應進行復檢,不得草率發(fā)出。
五、審核過的報告單,應由專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進行集中消毒處理后,負責送往個臨床科室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
六、科主任應定期(每周1~2次)抽查檢驗報告單,并做好記錄,進行講評,對不合格的報告單按照《檢驗科量化考核細則》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