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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范疇是婦產科主治醫(yī)師考試中可能涉及到的內容,為幫助廣大考生掌握相關知識點,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如下內容: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高危妊娠:
(一)年齡<18歲或>35歲;
(二)有異常孕產史者,如流產、早產、死胎、死產、各種難產及手術產、新生兒死亡、新生兒溶血性黃疸、先天缺陷或遺傳性疾病;
(三)孕期出血,如前置胎盤、胎盤早剝;
(四)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五)妊娠合并內科疾病,如心臟病、腎炎、病毒性肝炎、重度貧血、病毒感染(巨細胞病毒、皰疹病毒、風疹病毒)等;
(六)妊娠期接觸有害物質,如放射線、同位素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農藥、化學毒物、CO中毒及服用對胎兒有害藥物;
(七)母兒血型不合;
(八)早產或過期妊娠;
(九)胎盤及臍帶異常;
(十)胎位異常;
(十一)產道異常(包括骨產道及軟產道);
(十二)多胎妊娠;
(十三)羊水過多、過少;
(十四)多年不育經治療受孕者;
(十五)曾患或現有生殖器官腫瘤者等。
高危妊娠可用產前評分進行量化科學管理。附我國高危妊娠產前評分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