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含義
凡以痰或祛痰為主要作用,治療痰證的藥物,稱為化痰藥;以制止或減輕咳嗽喘息為主要作用,用治咳喘證的藥物,稱為止咳平喘藥。
因為化痰藥每兼止咳、平喘之功效;而止咳平喘藥也常兼化痰之效;而且在病證上痰、咳、喘三者相互兼雜,所以將化痰藥與止咳平喘藥合并為一章介紹。
二、性能特點
本類藥物具有辛、苦或甘味,藥性寒涼或溫熱;辛能宣通肺氣,苦能燥濕化痰,降泄肺氣,溫以散寒,涼可清熱,甘潤肺燥。主歸肺經(jīng),兼歸脾、胃、肝、心等經(jīng)。
三、功效與主治
本類藥具有宣降肺氣、化痰止咳、降氣平喘等作用。主要用于治療外感或內(nèi)傷引起的痰飲阻肺、肺失宣降的痰多咳嗽氣喘,痰蒙清竅或引動肝風所致的眩暈、癲癇驚厥、中風痰迷,以及痰阻經(jīng)絡所致的癭瘤、瘰疬、陰疽流注、麻木腫痛等病證。
四、分類
由于痰有寒痰、濕痰、熱痰、燥痰之分,化痰藥之藥性有溫燥與涼潤之別,故本類藥物一般分為溫化寒痰藥、清化熱痰藥和止咳平喘藥等三類。
五、配伍應用
使用本類藥物時,除應根據(jù)病證不同,針對性地選擇不同性能特點的化痰藥及止咳平喘藥外,并須根據(jù)痰、咳、喘之成因和證型作適當?shù)呐湮?,以治病求本,標本兼顧。化痰有利于制止咳喘,止咳平喘當以化痰為先,故化痰藥與止咳平喘常配伍同用。若外感有表證者,配解表藥;里熱者,配清熱瀉火藥;里寒者,配溫肺散寒藥;肺腎虛勞者,配補肺益氣或補肺腎納氣藥;陰虛火旺者,配滋陰降火藥;脾虛濕阻者,配健脾燥濕藥。此外,眩暈、癲癇驚厥、中風痰迷者,則當配平肝息風、開竅、安神藥;癭瘤、瘰疬者,配軟堅散結(jié)藥;陰疽流注、麻木腫痛者,配溫陽散寒通滯藥。因痰飲形成的病機為氣化失司,水液停滯,氣機失調(diào),故歷代醫(yī)家強調(diào)治痰之要在于調(diào)氣,氣行則水行,氣降則痰降,所以應配伍行氣、降氣藥。
五、使用注意
使用本章藥物時必須注意,藥性溫燥的溫化寒痰藥,一般不宜用于熱痰、燥痰;藥性寒涼的清化熱痰藥,一般不宜用于寒痰、濕痰;凡咳嗽兼咯血或痰中帶血等有出血傾向者,不宜使用作用強烈而有刺激性的化痰藥,以免加重出血;麻疹初起有表邪之咳嗽,不宜單投止咳藥,溫性或有收斂功效的止咳藥尤為所忌,以免戀邪而影響麻疹之透發(fā);有毒性的藥物,應注意其炮制、用法、用量及不良反應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