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含義
凡能補充人體氣血陰陽之不足,改善臟腑功能,增強體質(zhì),以提高抗病能力,治療虛證為主的藥物,稱為補虛藥,亦稱補養(yǎng)藥或補益藥。
二、性能特點
根據(jù)“甘能補”的理論,本類藥物大多具有甘味。補陽藥及大多數(shù)補氣藥、補血藥其藥性多偏溫;補陰藥及部分補氣藥、補血藥其藥性偏寒涼。補氣藥主歸脾肺經(jīng),補陽藥主歸腎經(jīng),補血藥主歸心肝經(jīng),補陰藥主歸肺胃或肝腎經(jīng)。
三、功效與主治
補虛藥的共同功效為補虛扶弱,分別能糾正人體氣血陰陽的虧損,主治虛弱諸證。
四、分類
本類藥物根據(jù)其功效和主要適應(yīng)證的不同可分為補氣藥、補陽藥、補血藥、補陰藥四類,分別主要針對氣虛證、陽虛證、血虛證、陰虛證的治療。
五、配伍應(yīng)用
由于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各臟腑及其氣血陰陽之間在生理上相互依存,在病理上相互影響,臨床上常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虛證并見。因此,治氣虛、陽虛、血虛、陰虛之證,除應(yīng)選擇相應(yīng)的補虛藥外,還常輔以其他類的補虛藥。一般說來,陽虛者必兼氣虛,而氣虛漸重易致陽虛;陰虛者每兼見血虛,而血虛者也易致陰虛;氣虛、陽虛則生化無力,可致血虛、陰虛;而血虛、陰虛則生化無源,無以化氣,易致氣虛、陽虛;氣虛或血虛日久不愈,可致氣血兩虧;陰虛或陽虛日久不愈,可致陰陽俱虛;而熱病后期或久病不愈,耗傷氣陰,每致氣陰兩虛。故補氣藥和補陽藥,補血藥和補陰藥,往往相輔而用。至于氣血兩虧、氣陰兩虛、陰陽俱虛的證候,又當氣血雙補、益氣養(yǎng)陰或陰陽并補。補虛藥除有上述“補可扶弱”的功能外,還可配伍祛邪藥,用于邪盛正衰或正氣虛弱而病邪未盡的證候,以起到“扶正祛邪”的作用,達到邪去正復(fù)的目的。
六、使用注意
部分補虛藥藥性滋膩,不易消化,使用時應(yīng)注意顧護脾胃,適當配伍健脾消食藥,以促進運化,使補虛藥能充分發(fā)揮作用。
虛弱證一般病程較長,補虛藥宜作蜜丸、煎膏(膏滋)、片劑、口服液、顆粒劑或酒劑等,以便保存和服用。如作湯劑,應(yīng)適當久煎,使藥味盡出。個別挽救虛脫的補虛藥,則宜制成注射劑,以備急用。
補虛藥原為虛證而設(shè),凡身體健康,并無虛弱表現(xiàn)者,不宜濫用,以免導(dǎo)致陰陽平衡失調(diào),氣血不和,“誤補益疾”。實邪方盛,正氣未虛者,應(yīng)以祛邪為要,誤用補虛藥有“閉門留寇”之弊,故亦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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