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含義
凡以安定神志為主要作用,用治神志失常病證的藥物,稱為安神藥。
二、性能特點
安神藥多以礦石、貝殼或植物的種子入藥,有質重沉降安定之長。多入心、肝二經。
三、功效與主治
本類藥具有安定神志之效,主要用于心神不寧、驚悸、失眠、健忘、多夢及驚風、癲癇、癲狂等神志異常的病證。
四、分類
礦石、貝殼類藥物,重鎮(zhèn)沉降,故有重鎮(zhèn)安神作用;而植物種子類藥物,質潤滋養(yǎng),多有養(yǎng)心安神作用。故將安神藥分為重鎮(zhèn)安神藥與養(yǎng)心安神藥兩類。
五、配伍應用
使用本類藥物時,須根據不同的病因、病機,選擇適宜的安神藥,并進行相應的配伍。如心火亢盛者,當配伍清心降火藥;痰熱擾心者,當配伍化痰、清熱藥;肝陽上亢者,當配伍平肝潛陽藥;血瘀氣滯者,當配伍活血化瘀、理氣開郁藥;血虧陰虛者,當配伍補血、養(yǎng)陰藥;心脾氣虛者,當配伍補氣藥。至于驚風、癲狂等證,多以化痰開竅或平肝息風藥為主,本類藥物多作輔助之品。
六、使用注意
礦石類安神藥,如做丸、散服,易傷脾胃,故不宜長期服用,并須酌情配伍養(yǎng)胃健脾之品。入煎劑時,應打碎先煎、久煎。部分藥物具有毒性,更須慎用,不宜過量,以防中毒。